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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被抢注?“敬汉卿”事件教你如何维权
  • 作者:云信知产ME
  • 发表时间:2019-08-27
  • 来源:云信探知知识产权
  • 浏览次数:0

首先,建议大家第一时间联系各个平台,说明自己在先注册使用的昵称遭到了恶意抢注,同时提供注册信息等证据,保证自己在各平台不会被销号,造成不必要的影响和损失。

其次,向商标局提交自己在先使用该商标,并且取得一定知名度的证据,例如过往的传播数据等等,及时向商标局提出无效宣告申请。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其中“在先权利”是指在“系争商标”申请注册日之前已经取得的,除商标权以外的其他权利,只要能证明自己的在先权利,商标抢注者就无法威胁到自己!

同时,根据商标法第四十四条: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提出无效的理由,可以是“系争商标”欠缺商标注册的条件(比如说未实际应用),也可以是侵犯在先商标权和其他在先权利。先将抢注的商标无效掉,然后自己注册申请,从源头避免类似纠纷的产生。

最后,如果抢注方存在敲诈勒索的行为,保存好证据,向警方报案。

早在今年4月,为了遏制此类现象,国家就对《商标法》进行了修正,增加了“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的规定。(注:新修订《商标法》将于今年11月1日正式施行。)

这次的“恶意抢注”事件给很多自媒体提了个醒:提前注册好自己的商标,积极维权,不给商标流氓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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