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复审程序中,请求恢复权利应如何办理?
- 作者:云信知产ME
- 发表时间:2019-07-19
- 来源:云信探知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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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复审请求进行受理和审查,并作出决定。复审请求案件包括对初步审查和实质审查程序中驳回专利申请的决定不服而请求专利复审的案件。
专利复审程序中,请求人请求恢复权利的,应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请求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并且说明理由,必要时还应当附具有关证据。需要注意的是,请求人应当使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制定的《复审程序恢复权利请求书》表格,并严格按照填表注意事项填写。
请求人因其他正当理由而延误专利法或者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指定的期限,导致复审请求被视为未提出或者视为撤回的,请求人请求恢复权利时,应当同时缴纳恢复权利请求费1000元。
恢复权利请求费不可以减缴,请求人汇款时应当注明申请号和恢复权利请求费。需要注意的是,请求人在请求恢复权利的同时,应当完成尚未完成的行为,消除造成权利丧失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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