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云信知产ME
- 发表时间:2019-01-03
- 来源:云信探知知识产权
- 浏览次数:0次
从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改革开放是一次永不停歇的征程。中国知识产权制度因改革开放而生,是市场经济的产物,是国家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重要支撑。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提高中国经济竞争力最大的激励。专利审查作为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的源头,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同时也面临“大而不强”的问题。在践行高质量发展、深化改革的征程中,国家知识产权局着力实施专利质量提升工程,全面促进专利创造、申请、代理、审查、保护和运用全链条各环节的质量提升,加快实现专利创造由多向优、由大到强的转变,为新旧动能转换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审查制度建设是基础
2018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40年来,我国专利审查领域的质量意识一以贯之。
自1985年4月1日当时的中国专利局受理第一件专利申请起,国家知识产权局就将制度建设作为提升审查质量的基础。1993年,国家知识产权局首次颁布审查质量管理相关文件,包括《实审部审查质量管理办法》,这是一次从无到有的质的演变,标志着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质量管理体系开始萌芽。
随着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专利审查质量管理也被提升到新的高度。2004年,国家知识产权局首次组建全脱产的局质量检查队伍;2005年,成立专门负责局级审查质量管理的组织机构——审查质量控制处;2007年,覆盖全流程、各审级的质量评价体系正式建立,标志着国家知识产权局质量管理更加注重科学化、精细化。
近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多策并举提升专利质量,通过“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等措施,助力实现专利的高水平创造、高质量申请、高效率审查、高规格授予。
一方面,开展“双监督双评价”管理,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加强专利审查质量管理的重要举措,通过进一步畅通问题反馈渠道,及时响应社会需求,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实现审查质量保障的“四管齐下、内外联动”,唱响质量主旋律,努力推动专利审查高质量发展。具体而言,“双监督”是指在全局范围内聘请36名审查质量监督员,参与政策制定,开展质量监督、民意反馈等工作,进一步加强内部质量监督;外部审查质量反馈及时纠正审查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帮助审查员提高审查能力。“双评价”是指局内审查质量评价与审查质量用户满意度调查评价相结合,局内深入开展问责式审查质量评价,抓住审查工作中全局性共性问题,保障同领域审查质量统一;局外委托独立第三方开展审查质量用户满意度调查,科学化抽样,合理化分析,持续提高审查质量用户满意度。
另一方面,建立并完善专利审查业务指导体系和质量保障体系,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加强审查质量管理的重要抓手。
首先,《专利审查质量保障手册》明确提出专利审查质量目标,详细规定各级审查质量保障职责,并要求各审查部门单位应围绕审查质量目标,深入查找并精准解决审查质量保障体系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计划(P)、执行(D)、检查(C)、改进(A)的良性循环效能。
其次,提升审查员的审查能力水平,是审查质量保障体系的核心目标,即以质量保障为出发点,以发现和纠正质量问题、预防和避免质量问题为重要工作内容。国家知识产权局三级质量保障体系,对全局审查质量进行整体评价,为持续改进专利审查质量提出政策和建议。
此外,审查员如何解决疑难问题,并促进审查标准执行一致,审查业务指导体系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审查业务指导体系旨在构建一种目标明确、职责清晰、沟通顺畅、支撑有力的多级金字塔式的业务指导体系。局级设立专家业务指导组,负责解决各部门单位提交的法律疑难问题或跨领域标准执行不一致的问题,每年发布《局级审查标准执行一致案例汇编》,以提升审查员对法律的理解和适用水平。各审查部门作为审查队伍的核心力量,坚持问题导向,借助同领域质量保障分析会、检索横向交流、疑难案件会审等活动,保障同领域审查标准执行一致。各审查协作中心充分履行作为审查质量保障和审查业务指导的主体责任,切实保障审查业务指导成效。
国家知识产权局通过建立和运行专利审查业务指导体系和质量保障体系,强化专利审查标准的执行统一,严把专利审查授权关,确保对每一件专利申请都做到授权有理、驳回有据、客观公正、标准统一,筑牢专利质量的“大坝”。
审查能力提升是关键
专利审查是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一项核心业务,专利审查员队伍是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一支核心力量,是专利审查的根本依托,也是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重要支撑。多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审查员队伍建设方面采取了多种措施,全面提高了审查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对于持续提升专利审查质量发挥了重大作用。
近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在江苏、广东、河南、湖北、天津、四川成立了6个专利审查协作中心,加上原有的专利审查协作北京中心、专利复审委员会,已形成了“一局一委七中心”的专利审查格局,审查员总数已超过万人。面对这支庞大的审查员队伍,建立科学的人才培养机制、提升审查员的审查综合能力,显得尤为重要。
经过多年的摸索与实践,国家知识产权局不断完善审查员培训体系,开展专项活动等,使审查员的审查能力不断提升。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培训体系可以帮助审查员解决工作中的疑难问题,不断更新知识结构。在原来教学的基础上,国家知识产权局还开发了一批核心教程,开办的培训班涵盖多个等级,逐步形成分模块、分主题、分层次的多维培训体系。此外,国家知识产权局还不断创新教学方式,比如尝试小班化教学、进行在线培训、选送审查员出国进修等。
为了使新审查员独立审查的素质和能力符合审查岗位的基本要求,打造一支高水平的专利审查员队伍,近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展了审查员独立审查上岗评估工作。不仅如此,为增强审查员的使命感、责任感和荣誉感,国家知识产权局还组织开展了审查员独立审查上岗宣誓仪式,并向审查员颁发《独立审查证书》。
开展专项活动是审查员能力提升的重要方式之一。其中,审查员的专利检索水平直接关系到专利审查质量,因此,检索能力提升便成为专项活动中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相继开展了“检索质量年”“检索水平促进年”等专项活动,组织各审查领域审查员制定分领域专利检索指导手册、结合典型案例开展检索互助横向交流、组织审查员参加专利检索能力评估测试等活动,为提升审查员检索水平、提高审查质量起到重要支撑作用。
“近年来,我国专利审查员队伍不断壮大,新生力量源源涌入,青年才俊脱颖而出,迄今我国已经拥有了规模较为庞大的专利审查员队伍。”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名誉院长陶鑫良坦言,他于1985年初成为我国第一批专利代理人,也曾担任上海大学(前身上海工业大学)的科研处副处长多年。期间负责建立和运营上海工业大学专利事务所近十载,自己也曾代理过学校和其他当事人数以百计的专利申请。最近,他翻出了当年代理的相关专利申请文件,包括其中与专利审查员的交流文件,藉以对照近年授权的发明专利审查之一通、二通等文件,深切地感受到我国专利审查水平的不断提升。
专利审查水平的大幅提高,促进了我国专利质量的稳步提升,同时激发和引导着我国的科技创新和发明创造。“以我日常工作中所接触和合作的企事业单位为例,他们经常会举办学习专利审查知识与经验的研讨会或者沙龙,藉以进一步推动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活动,进一步提高专利质量与专利运用水平。”陶鑫良表示。
质量提升工程是抓手
一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专利质量高度重视,2015年12月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要“实施专利质量提升工程,培育一批核心专利”。2016年底出台的《“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也提出要“提高专利质量效益”,并将“专利质量提升工程”作为重大工程之一,作出了更加具体的部署安排。
2016年底,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台了《专利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以“高水平创造、高质量申请、高效率审查、高效益运用”为目标,全力做好核心专利培育。该方案还提出了“四大重点工程、八大基础支撑”,为未来如何全面提升专利质量指出了基本路径和举措。
发明创造与专利申请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到专利质量的高低。在这方面,国家知识产权局坚持科学发展,质量为先,推进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点创新主体的专利质量提升;同时着眼长远,优化区域、产业和企业创新发展决策机制,引导专利申请数量和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产业发展需求和科技创新能力相匹配,推动更多高水平科技创新成果知识产权化。
专利代理是将创新成果转化为专利权的重要环节。近年来,为促进专利代理质量提升,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了《关于开展专利代理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等一系列文件,为促进专利代理行业的高质量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新动能。
专利审查是知识产权保护的源头和专利工作的基础。把好专利审查授权关,避免不当授权,向社会公众提供保护范围清晰适当、权利稳定可期的专利权是专利审查质量提升的关键所在。多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全面提升审查质量管理水平,通过全面提升审查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了专利审查工作向前促进科技创新水平提升、向后促进专利市场价值实现的双向传导作用。
在严格保护和高效运用促进专利质量提升工程方面,国家知识产权局进一步突出知识产权快速维权的质量导向、推进知识产权领域信息体系建设、促进高价值核心专利的高效益运用、强化运用环节对专利质量的评价反馈,加快构建严格的知识产权大保护体系。
提升专利质量,是我国由要素驱动发展向创新驱动发展、由知识产权大国向知识产权强国迈进的必然要求。如今,改革已进入全面深化阶段,经济从高速度发展转向高质量发展,已成为新时代中国经济的鲜明特征。站在新的发展起点上,国家知识产权局认真贯彻党中央提出的新发展理念,在不断提升专利质量的道路上大踏步地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