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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在申请过程中,会被他人“抄袭”盗用吗?
  • 作者:云信知产ME
  • 发表时间:2018-07-11
  • 来源:云信探知知识产权
  • 浏览次数:0

有些人可能会有疑问,申请专利时,我的技术公开后,会不会被他人“抄袭”后再去申请?或者申请过程中,审查员或代理人看了我的技术文件之后,又会不会私自以他的名义去提交同一份申请,从而占为己有呢?

首先,这类申请人最为担心的是专利申请的“公开制度”。害怕自己的专利内容在申请时被公开,就会被人“抄袭”。这类担心其实是没有必要的。

从专利制度的建立来说,专利本质上就是以公开技术内容来换取法律保护,并取得合法“垄断”所有权的,也就是说这项专利技术最后是一定会被公开,任何人都能知道这个技术方案的具体内容。

而根据专利法第九条规定: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这条在先申请原则可以视为对审查期间技术公开的一种补偿,也就是说,只要你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了,先拿到申请号,别人就再也无法用同样的东西来获得专利授权了。

同时,根据专利审查制度流程来说,专利申请是先公开后实质审查。

「专利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即行公布。

在这期间,按照「专利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专利申请公布或者公告前,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及有关人员对其内容负有保密责任。因此国家知识产权局是要承担保密义务的,社会公众无法获知具体内容。等到18个月之后,也只有在申请人提出实审请求后,才会进入实审程序。

换句话说,在这18个月内,相关专利的技术内容是严格保密的。而在当今社会高速发展的状态下,这段时间足够长,完全能保证申请人在商业与技术上的领先了。

那么有些申请人又会问了,我认为我的技术含金量很高,虽然国家能够为我保密,可是审查员能够做到不盗用我的技术吗?而如果是找的代理机构,专利代理人不会盗用并从中牟利吗?
 

▋审查员是否能够盗用专利

专利审查有两个阶段,一是初步审查,二是实质审查,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六、二十七、四十四条相关规定,专利的初步审查主要是审核申请文件、申请人信息等内容。

具体来讲,就是查一下申请人的费用缴了没、申请人国籍是哪国、申请文本齐全与否、权利要求书与说明书等重要资料是否遗漏。负责初审的审查员根本没有机会也没有时间一份一份去详细了解技术内容。更重要的是,此时专利申请内容尚未公开,按照法律要求,他们对此是有保密义务的。

只有等到进入实质审查后,实质审查员才会细看这些技术内容,并进行检索,决定是否授权。而这时,专利申请文本已向社会公开,其文本内所有的内容在相关专利检索网站上都可以被查到或下载。岂不说实质审查员本身有保密责任,即使想要盗用技术内容进行申请,也同样会因为在先申请原则而不能成功。

此外,「专利代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到专利代理机构兼职,从事专利代理工作。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也规定了参与初审、实审,甚至复审和无效宣告程序的审查人员如与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是亲属关系、有利害关系以及其它关系的,都可按要求进行回避。

因此能够确保实质审查员与业界关系是比较干净的,同时还避免了同行参与评审的情况,在很大程度上就避免了被盗用的可能。
 

▋专利代理人能否盗用专利

即使从理论上来讲,专利代理人完全有专业条件和时机进行盗用,但必须注意的是,如果代理人参与其中,是一种绝对的违法行为。

首先根据「专利法」第十九条规定,专利代理机构对被代理人发明创造的内容,除专利申请已经公布或者公告的以外,负有保密责任。而根据「专利代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专利代理人对其在代理业务活动中了解的发明创造的内容,除专利申请已经公布或者公告的以外,负有保守秘密的责任。

也就是说不论是代理机构还是代理人,他们的保密义务是国家法律严格规定的,一旦违法,后果不堪设想。

其次,根据「专利代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专利代理人一旦泄露或者剽窃委托人的发明创造内容的,情节轻微的,由其所在的专利代理机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可以由其所在的专利代理机构解除聘任关系,并收回其《专利代理人工作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专利管理机关给予警告或者由中国专利局给予吊销《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处罚。

换句话说,代理人的保密义务是与其饭碗息息相关的,只要还想吃这碗饭,没有谁会敢于触碰法律底线。

此外,「专利代理条例」第二十条还规定了专利代理人在从事专利代理业务期间和脱离专利代理业务后一年内,不得申请专利。这也是从专利申请时间上规避了代理人违法的可能,即使你的专利含金量够大,被不法代理人觊觎,也不可能在申请时间上赶超过你而获得授权。

 

从理论上来讲,在专利申请阶段,“抄袭”、盗取专利的确是不乏可行性的。而实际上,技术泄密在任何环节都有可能出现,任何能与你的新技术有所接触的人,包括公司内部的研发成员、技术项目的合作伙等等,都可以不为你所知的做出抄袭技术的手段,甚至通过一些隐秘的途径比你抢先申请专利。

值得注意的是,后期如果没有让专利产业化或商业化的资源,也是很难从中收获实际价值的

因此如果真要实施盗用,这个人不仅有事先对你的技术有深刻了解,还需要对整个行业的渠道、人脉、发展趋势等资源也了解充分预判精准,同时还精通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条规,并且根据时间周期制定周密的计划,而这样的“人才”,普通申请人身边又有多少呢?被这种“人才”盯上的概率,又会有多大呢?

所以,与其担心既没有资源,又忙于在自己的小小领域内从事本分工作的大多代理人和审查员们,不如多提防商业间谍,或者预防企业内部瓦解、合作伙伴反目。同时,自己也需要做好保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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