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实际使用情况应当符合哪些要求?
- 作者:云信知产ME
- 发表时间:2018-06-13
- 来源:云信探知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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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权是商标专用权的简称,是指商标使用人依法对所使用的商标享有的专用权利,商标权是一种无形资产,具有经济价值。而规范的使用注册商标才能长久的保有商标权,并使得商标权在时间的流逝中不贬值反而增值,所以我们需要学习商标实际使用情况的相关要求。
首先,讲到商标实际使用情况中如果显现自己注册商标的核准注册状态?使用注册商标,可以在商品、商品包装、说明书或者其他附着物上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注册标记包括 和?。使用注册标记,应当标注在商标的右上角或者右下角。
其次,注册商标权的有效期是十年,在漫长的商标使用过程中可能遇到《商标注册证》遗失或者破损的情况,该怎么处理呢?应当向商标局提交补发《商标注册证》申请书,可自行或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申请补发手续。《商标注册证》遗失的,应当在《商标公告》上刊登遗失声明。破损的《商标注册证》,应当在提交补发申请时交回商标局。伪造或者变造《商标注册证》或者其他商标证明文件的,依照刑法关于伪造、变造国家机关证件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注册商标无正当理由连续3年不使用情形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提交申请时应当说明有关情况。所以,商标持有人应在商标实际使用情况过程中保留使用证据,在面对商标撤三时就可以向商标局提交该商标在撤销申请提出前使用的证据材料或者说明不使用的正当理由,避免该注册商标被撤销。
除此之外,在商标实际使用情况中,如果相关信息发生变化,比如商标权转移、注册地址变更等,应及时办理相应手续。商标到期如需继续使用的,还要在到期前十二个月内办理商标续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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