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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专利申请应注意的事项
  • 作者:云信知产ME
  • 发表时间:2019-11-12
  • 来源:云信探知知识产权
  • 浏览次数:0

近年来,我国医药类专利申请量不断攀升,已位居世界第一。医药专利申请的步骤与其他专利申请没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但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

一是关于医药专利申请的领域

一般医护工作者可以申请的医药专利包括:医疗仪器、装置、医用材料和试剂,以及其改进技术;西药/中药/化合物的药品本身、制备方法、医药用途;诊断试剂或诊断试剂盒;物质的检测/实验方法;生物组织工程技术,如生物材料、组织构建方法;生物技术领域,如基因、重组载体等。

但我国专利法规定: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不授予专利权。

“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是指以有生命的人体或者动物体为直接实施对象,进行识别、确定或消除病因或病灶的过程。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和社会伦理的原因,医生在诊断和治疗过程中应当有选择各种方法和条件的自由。另外,这类方法直接以有生命的人体或动物体为实施对象,无法在产业上利用,不属于专利法意义上的发明创造。但是,用于实施疾病诊断和治疗方法的仪器或装置,以及在疾病诊断和治疗方法中使用的物质或材料可被授予专利权。

二是医药专利申请的新颖性问题

根据专利法规定,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必须具有新颖性。这就要求,发明人在申请专利前一定要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具体而言就是,专利申请前不能公开技术方案,在项目研发的过程中,不得对外透露所研究的内容、目的、方向,甚至于课题名称。

我国专利申请遵循的是“申请在先”的原则,如果发明人在专利申请前,对已经取得的医学成果通过论文等形式进行发表,就损害了该专利申请的新颖性。

所以,用于医药专利申请的应为:没有投稿的研究原著;没有在数据库发表的博士硕士答辩论文;没有发表的创新研究结果。

三是医药专利申请需注重检索

通过检索对专利文献进行摸底排查,不仅仅可以确保医药专利申请的新颖性,还可以充分利用专利信息,为自身的研究提供方向和灵感。

由于医药领域的研发周期一般较长,专利申请人应该在申请前再次进行文献检索,以确认其他同行或者竞争对手的进展情况,确认自己要申请的专利是否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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