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云信知产ME
- 发表时间:2018-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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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7日,加多宝集团在其官网公布与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广药集团”)关于“红罐包装装潢案件”纠纷的最新进展,最高人民法院表示,驳回广药集团的再审申请,加多宝继续与王老吉共享“红罐包装”。
2012年5月,广药集团从加多宝公司收回“王老吉”商标使用权,自己生产红罐王老吉凉茶。而此前租用王老吉商标的加多宝公司,则将其凉茶产品更名为“加多宝”,并继续沿用“红罐包装”。不久,广药集团和加多宝公司同一天分别向法院提起诉讼,都主张享有“红罐王老吉凉茶”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的权益,并据此诉指对方侵权。这也成为中国包装装潢第一案。为此,两大凉茶品牌打了5年官司。
去年,最高法二审宣判,由广药集团与加多宝集团共同享有“红罐包装”权益。最高法认为,结合红罐王老吉凉茶的历史发展过程、双方的合作背景、消费者的认知及公平原则的考量,因广药集团及其前身、加多宝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均对涉案包装装潢权益的形成、发展和商誉建树,各自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将涉案包装装潢权益完全判归一方所有,均会导致显失公平的结果,并可能损及社会公众利益。
对此判决结果,加多宝自然很乐意,王老吉方面当时也表示,将尊重最高法的判决结果。但今年2月,广药集团向最高法提出再审申请,想通过再审进一步获取更清晰的归属判决,争取改判。今年6月21日,最高法正式受理广药集团的再审申请。这一度引来外界的猜测:“红罐包装”归属权将出现变数?
不过根据加多宝公布的最高法民事裁定书,最高人民法院提及,原审判决认定的“红罐包装”由两家共同享有,理据确凿充分,并无不当,广药集团主张应归其所有,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不能予以支持。由于广药集团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条例规定的应当再审情形,因此驳回广药集团的再审申请。这也意味着持续数年的“红罐包装”纠纷告一段落。
知识产权制度在于保障和激励创新。广药集团与加多宝公司,均曾为“王老吉”品牌商誉的积累,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在有效提升企业知名度的同时,也获得了巨大的市场利益。确认双方在不损害他人合法利益的前提下,共同享有“红罐包装”,中国包装装潢第一案就此落下帷幕了吗?